为吸引校内优秀本科生通过推荐免试攻读我院硕士学位,提升硕士生源质量,储备优质博士生源,根据《兰州大学校内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培育计划》(校研〔2018〕28号)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计划内容
(一)对于志愿通过推免继续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三年级本科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审核通过者进入培育计划,并根据双方自愿的原则确定其硕士生导师,获得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后优秀研究生培育计划协议继续生效。
(二)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在完成本科学习任务的基础上,需要在导师的指导下开展相关的学习和科研工作,提升科研能力。
(三)对于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将根据学校规定给予学业补贴。
(四)优先受理进入培育计划学生的直博生申请,具体按照兰州大学招收直博生办法执行。
(五)进入培育计划的推免生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二、申请条件
申请培育计划的学生应具备以下素质:诚实守信、德智体全面发展、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在科研上发展潜力较大,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申请校内培育计划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其前两年半本科学习成绩排名应满足国家基地班前45%、普通班前10%。
(二)申请院内培育计划的学生应满足以下条件:其前两年半本科学习成绩排名应满足国家基地班前70%、普通班前30%。
三、申请程序
7月1日前:导师和学生“双向选择”,学生向研究生办公室(理工楼713)提交《yh0612cc银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优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培育计划协议书》(附件2,一式三份,导师与本人签字,根据排名自行选择校级或院级)。
7月5日前:学院审核,确定拟入选学生名单。
7月10日前:在学院官网上公示拟入选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四、学业补贴
进入校级培育计划的学生,按照每年12000元(人民币)给予学业补贴,学业补贴按月发放,从当年8月开始,共12个月。用于发放学业补贴的资金将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承担,导师承担2400元/年,其余部分由学校承担。
进入院级培育计划的学生,鼓励导师根据学生的表现,在大四一学年发放不超过9600元/年的学业补贴。
五、考核
在培育计划执行期间,导师每三个月对学生进行考核,出具考核报告提交学院备案(附件3)。考核结果作为学生接下来三个月学业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六、成果归属
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在我院教师指导下完成的科研成果,我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如有特殊情况,可与导师、学院协商解决。
七、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yh0612cc银河所有,如学校或学院奖学金等相关政策有所调整,以实际执行制度为准。
生命科学学院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