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完善高校科研经费投入制度,提高高校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中央财政设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根据兰州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有关规定,生命科学学院以“培养优秀人才队伍,培育优秀科研项目”为导向,指定本补充规定,经2015年1月16日院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1.中央高校基本业务费优先大力支持学院新引进的优秀人才,项目资助额度为学校规定的最高额度;优先资助未曾获得该基金资助的选留或引进的青年教师;适度向高层次人才倾斜;
2.优先支持学院近两年内在生物学、生态学等领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高水平研究论文(5年的IF≥6或一区文章)的青年教师;
3.曾经获得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的资助,发表文章标注该基金,且在该项目支持下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可以考虑继续支持;
4.积极支持和培育优秀博士研究生的科研项目;
5.学院加强对资助项目的管理和考核;申请办法、考核等均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生命科学学院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