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2周年,进一步激励全院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热情,“七一” 前夕,院党委决定对近年来在学院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1.学院党委拟在学院范围内表彰先进党支部6个,优秀教工党员26名、研究生党员20名、本科生党员8名。各支部推荐的本支部党员人数不超过分配名额(见附表),推荐的其它支部党员不受名额限制,推荐的先进党支部不超过6个;
2.各支部在推荐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名单时,请按推荐优先顺序排列,院党委在开会讨论时将充分考虑各支部的排列顺序,不再单独征求各支部意见。
二、评选条件
优秀党员: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践行科学发展观,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坚强的党性观念和坚定的立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立足本职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积极投身创先争优活动,能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和党员承诺等服务活动;
4.推荐和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必须是正式党员。
先进党支部:
1.支部书记认真负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党的组织工作和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2.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发展和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3.结合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积极开展富有特色的支部活动;
4.支部凝聚力强,积极支持和配合院党委的工作。
三、评选时间
各支部组织党员评选,并将评选名单于2013年6月14日前上报学院办公室 (邮箱shmydb@lzu.edu.cn),6月15日审核各支部推荐名单,并递交党委会讨论通过。
四、奖励办法
学院召开庆祝“七一”表彰大会,届时颁发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荣誉证书和奖牌。
yh0612cc银河党委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