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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日期: 2016-04-14 阅读:

一、组织领导

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并对我院研究生招生全过程实施领导和监督。

各学科点成立自身的复试小组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本学科点的研究生复试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二、复试安排

  1. 复试考生范围:初审、复审通过的以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方式报考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2. 复试时间、地点安排:请见《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和《生命科学学院2016年博士复试科目二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3. 复试方式及内容:

(1)复试笔试。博士复试业务课二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3个小时。

(2)申请材料评价。各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同等学力考生为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和在读硕士考生除外)、参与科研情况、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情况、专家推荐意见及自我评价等材料,对照考生的申请材料评价表,逐项认真评估并给出成绩。

(3)面试、外语口语及听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面试主要为学术水平能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本学科前沿及动态掌握情况、科学研究能力、逻辑思维表达能力等。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外国语听、说、读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复试报名考试费。包括业务课二,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及同等学力考生两门硕士主干课程考试等费用。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凡参加复试环节考试的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均须缴纳复试报名考试费,每生50元,于 3月20日上午缴纳至学院。

  1. 排名成绩计算

普通招考:排名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申请材料评价(10%)+面试成绩(40%),其中:面试成绩=专业提问(50%)+英语口语(50%)。

硕博连读:复试成绩=申请材料评价(20%)+面试成绩(80%),其中:面试成绩=专业提问(50%)+英语口语(50%)。

三、录取办法

  1. 招生计划部署原则。我院博士招生指标划分依据由博士生导师人数、导师科研项目奖励、导师国家称号奖励等组成。

  2. 拟录取名单确定。各学科点分别以导师为单位,按照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进行综合排名。根据导师的招生名额和具体建议,对同时满足学校分数线和学院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排名依次录取。初试成绩符合学院要求博士录取分数线但未经原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以在院内申请调剂,按复试排名次序,在征得招生导师同意后从高到低依次调剂。

  3. 不予录取情况说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信息公开及投诉渠道

我院将在博士业务课二考试前在学院公告栏及网站首页公布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及各学科点复试时间、地点。学院将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录取最低分数控制线、录取办法、考生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体检结果等情况,审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予以公示。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生命科学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931-8912562,或发送邮件至lss@lzu.edu.cn。

生命科学学院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