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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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学院2021下半年研究生学位工作通知(二)

日期: 2021-11-08 阅读:

各位导师、学位申请人:

根据我校2021秋学位工作通知(三)(http://ge.lzu.edu.cn/xueweishouyu/gongzuotongzhi/2021/1105/184352.html)、2021秋学位工作通知(四)(http://ge.lzu.edu.cn/xueweishouyu/gongzuotongzhi/2021/1105/184355.html),为使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 时间安排

学位申请人务必于12月5日前完成2021秋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并完成学位申请书报送工作。

二、设置答辩秘书

当答辩组所有学生的外审意见通过后,请将答辩秘书(助理)和答辩学生的姓名、学号及学生导师指定一人发送至lss@lzu.edu.cn,学院统一为该答辩组设置答辩秘书(助理)。

三、答辩公告发布

答辩公告须至少于答辩前3天通过系统发布。

(1)答辩秘书(助理)登录自己本人的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在“答辩助理”栏点击“论文评阅维护”填写学生具体的评阅意见,将所有通过的评阅意见全部添加,评阅人信息匿名可留空。

(2)答辩公告中,答辩时间起点应填写准确,同一时间段多人答辩的填写第一个人开始答辩的时间。视频答辩在“网络答辩地址”选项中填写答辩采用的软件名称、预约会议的ID或网址(如软件没有预约功能临时发起视频会议的可不填)、答辩委员现场所在会议地点(必填),示例如下:“腾讯会议,5365214,https://meeting.xxx.com,xx楼xx房间。”

(3)“维护答辩结果”由答辩秘书(助理)在答辩后及时填写,如不维护答辩结果,无法拿到学位。

四、学位申请书填写

1.学位申请书1式两份,其中含有答辩材料,务必在答辩前准备完毕。

2.在研究生院官网-下载专区(http://ge.lzu.edu.cn/xiazaizhuanqu/xuewei/index.html)对应下载“兰州大学博士学位申请书(新)”或“兰州大学硕士学位申请书(新)”;仅毕业不拿学位学生在研究生院官网-培养工作(http://ge.lzu.edu.cn/xiazaizhuanqu/peiyang/2019/0411/147484.html)下载研究生毕业申请书及毕业论文答辩材料。

3.请把签字齐备的学位申请材料拿到理工楼713审核无误后,再盖公章,请至少提前一周开始准备。

五、答辩组织管理

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应由思想政治觉悟高、坚持原则、学风端正、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同行专家组成。学位申请人的导师不能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2.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7位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具备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校外单位专家不少于2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位具有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职称或具备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家组成,其中必须包括校外专家。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要客观公正评价学位论文学术水平,切实承担学术评价、学风监督责任。

4.答辩委员会需设置答辩秘书(助理),答辩秘书(助理)需熟悉学位授予工作要求,由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担任。

5.学位论文答辩组织管理严格按照《兰州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要求》的程序进行,学位申请人答辩过程中的汇报环节与问答环节必须连续,不得中断。

6.答辩过程要求全程视频录制并拍照留档半年以上,由答辩组自行保管。

六、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请严格按照2021秋学位工作通知(四)(http://ge.lzu.edu.cn/xueweishouyu/gongzuotongzhi/2021/1105/184355.html),在12月10日前24点之前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和摘要。

七、其他

1.评阅结论存在“修改后重新送审”且复审通过,或提出“申诉”且复审通过的,导师、学科负责人须对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该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后,其学位论文将在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作为必检论文抽检。

2.学位论文总体评价中出现两个及以上“一般”结论的,导师、学科负责人须对申请人学位论文的修改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该学位申请人获得学位后,其学位论文将在学校学位论文抽检中作为必检论文抽检。

3.任何单位个人严禁向学位申请人收取论文答辩相关费用。

4.答辩委员、答辩秘书和其他工作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在答辩过程中不得接打手机或做与答辩无关的事宜,严禁随意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