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我院高素质复合型、研究型人才的培养目标,优化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大类招生专业分流的科学化、合理化,确保专业分流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学生为本”和“宽口径、厚基础、重实践、强能力”的人才培养理念,鼓励学生结合自身专业兴趣和特长选择专业,促进学生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自由发展,激发学习热情,优化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培养模式
生物科学类大类招生专业实施“0.5+3.5”的人才培养模式,分为大类培养(0.5学年)和专业培养(3.5学年)两个阶段:大一第一学期开展专业分流工作,大一第二学期进入相应专业继续学习。
三、基本原则
在充分考虑学生兴趣和个性发展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专业发展、办学条件和社会需求情况,按照“自由申报、适当调整”的原则进行分流,尽量保证专业分流过程公平、公开、公正。
四、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要求,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学院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黎家 刘芳
副组长:冯虎元 朱珊珊
成员:宋 森 漆永梅 王晓敏 张泽勇 刘天真 刘孟玥
监督组长:朱珊珊(兼)
五、分流范围、分流专业与分流规模
分流范围:2021级生物科学类本科生
分流专业: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具体分为生物科学基地1班、生物科学基地2班;生物技术基地1班、生物技术基地2班四个班级。
分流规模:学院充分考虑学生兴趣与意愿,并结合各专业培养能力、就业与升学情况,对各专业规模控制为:拟生物科学专业上限58人,生物技术专业上限58人。
六、实施细则
(一)工作流程
1.方案发布阶段(9月15日—9月22日)
学院成立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任务分工,制定并发布工作方案。
2.动员与分流考试阶段(9月22日—9月25日)
一是由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牵头,年级辅导员、年级各班班主任、教学秘书合作开展专业分流意向调研、走访和动员工作;二是组织专家进行专业介绍。确保学生充分了解分流方案、分流工作顺利开展。学院将于9月24日-9月25日组织专业分流考试,考试科目为生物学基础知识综合,考试成绩及排名将择日在院内公示。
3.志愿申报与审核阶段(9月25日—9月26日)
学生依据专业分流方案,申报个人志愿(附表1),志愿一经申报不允许更改。专业分流小组根据学生专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依据考试成绩排名,结合志愿填报情况,确定各专业分流名单。
4.专业分流名单公示阶段(9月26日-9月28日)
对专业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分流结果存在异议,学生本人可向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反馈。公示期后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并上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按分流后所在专业教学计划进行修读。
(二)分流办法
1.通过转专业、基地班选拔考试、复学后降级等方式进入我院学习的学生无须参加专业分流考试,直接按照各项目申报志愿或复学前所在专业确定专业;
2.统招入学专业为生物科学类的学生,如根据志愿申报情况需要组织分类考试的,依据专业分流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结合填报志愿逐一确定分流专业。如遇排名并列的情况,依次比较高考数学成绩,仍相同的比较外语成绩,再相同的加试面试确定录取顺序,第一专业志愿学院不能满足的,将根据第二专业志愿填报情况进行调剂;
3.专业分流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均为必须填报;
4.专业分流公示结束后再由我院转出的学生,分流结果自动作废,所占专业名额不再依次递补;
5.无故不参加专业分流考试者,学院将随机为其安排就读专业;
6.根据学校统一安排,学院在大一下学期提供院内转专业的机会,名额及管理办法后续公布。
七.本实施方案由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生命科学学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