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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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h0612cc银河开展2022年度教师系列职称、青年教授 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2-06-08 阅读:

各学院、研究院:

学校决定于2022年6月启动本年度教师系列职称、青年教授职务评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聘类别

本次开展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初级职称评聘,青年教授岗位职务评聘。

二、评聘名额

(一)高级职称

根据学校“双一流”教师队伍建设目标和“十四五”队伍建设规划,结合各学院教师队伍发展现状和建设目标,学校研究决定本年度各单位教师高级职称评聘名额。在保证教师职业发展空间的同时,引导各学院重视人才梯队建设和教师队伍质量的提升。各单位高级职称评聘名额单独下达至各单位。青年教授职务不设评聘限额。

(二)中初级职称

中、初级职称不设评聘限额。

三、申请范围

本次职称评聘申请人员为在职在岗且2022年12月31日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教师。已连续两年申请高级职称未通过评聘者(以参加校外同行评议为计),再次申请须间隔一年并取得新的业绩成果。

经学校同意派出在规定期限内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有关部门学习、培训、挂职、借调的人员可申请参加本次职称评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本年度不得申请职称:

(一)上一年度教学(含实验教学)同行评教结果为C级及以下的;

(二)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影响期内的;

(四)因师德失范受到惩处尚在影响期内的;

(五)已确认在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或损失,或者涉嫌违纪违规,或者在师德、学风等方面存在失范行为,正在查处中的。

四、申请条件

(一)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yh0612cc银河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在本年度教师职称评聘中,对教师高级职称申请基本条件有关要求做如下规定:

1.出国(境)工作、学习经历不作为申请职称的限制性条件。在国际合作与交流方面表现突出,或者在立德树人方面表现突出并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者在抗击新冠疫情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满足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各教学科研单位可优先推荐。

2.学校不对外语水平做统一要求,外语水平要求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根据学科需要和教师外语水平情况自主规定。

3.45岁以下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须有至少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或至少一年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二)教师职称其他申请条件按照《兰州大学教学科研人员申请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基本要求规定(试行)》(校人〔2019〕21号)和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各单位教学科研人员职称申请条件执行。

(三)对于未达到规定的业绩条件但在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应用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在评聘限额内破格申请高级职称。具体由院学术委员会专门研究并提出具体推荐意见,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以专门报告形式报学校审批。破格申请高级职称人员须获得校外同行专家全票推荐方可进入后续评审。

(四)青年教授申请条件按照《兰州大学青年教授岗位设置及职务聘任办法》(校人〔2019〕107号)执行。

五、工作程序

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程序按照《兰州大学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校人〔2021〕142号)《兰州大学职称评聘工作实施细则》(校人〔2021〕143号)《兰州大学青年教授岗位设置及职务聘任办法》(校人〔2019〕107号)及经学校审核批准的各单位教学科研人员职称评聘细则执行。

六、任职年限、业绩成果截止时间

本次评聘工作中涉及任职年限、业绩成果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除特别情况外,获聘职称自学校职称评聘委员会通过当月起聘。

七、工作要求

学校进一步加强职称评聘程序规范,严格条件审核,强化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努力扭转评价导向,确保职称评聘工作有序高质量开展。

(一)各单位加强政策学习,认真领会国家、教育部有关评价改革和职称制度改革的文件精神,在此基础上认真学习《兰州大学职称评聘管理办法》(校人〔2021〕142号)《兰州大学职称评聘工作实施细则》(校人〔2021〕143号)等文件,按照要求认真组织此次职称评聘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把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关,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首要条件。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考察环节,单位基层党支部对申请者做出具体鉴定意见,鉴定意见要有事例、有举证,突出个性特征,既有肯定方面,也有提升要求,避免千篇一律。各中层党组织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查意见。

(三)在评议推荐过程中努力扭转评价导向,严格教学工作、教学质量、教学成果标准,注重课堂教学质量,突出教书育人实绩。以实际业绩和贡献作为评价主要导向,承认教师各类有效工作成果,破除“五唯”,充分考虑业绩成果的实际价值及贡献等质量因素,切实发挥好院级学术委员会在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评价方面的作用。

(四)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好申报、评议、推荐、公示及成果展览等工作,公示展览时间为5个工作日。院级学术委员会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学校有关工作要求开展评议推荐。在充分评议讨论的基础上投票表决推荐人选,确保评议推荐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学校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对在职称评审工作中未切实履行审核、评议职责的人员和单位视情节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八、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各单位自学校发文之日起,按照以下时间组织相关工作:

评聘类别

申请人在线申报时间

各单位审核、推荐在线审核、上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

教师系列、青年教授

6月8日-17日

6月10日-30日

7月7日-8日

(二)在线申报、审核。申请人从兰州大学网站首页“信息服务门户”进入“兰州大学个人工作台”(登录账号:个人邮箱前缀,登录密码:个人邮箱密码),在“快速导航”中的“人力资源系统”栏目进入“职称评聘-个人申报列表”相应子系统及单位审核入口。申请者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业绩成果佐证材料、校外同行评议送审材料等,完成在线申请。各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操作流程审核申请者基本条件和业绩成果,及时准确上报推荐人选。具体流程请参阅系统操作指南(个人申报版、单位审核版)。在线申报、审核及上报请注意截止时间,超过时限系统将自动关闭。

(三)材料报送。各学院、研究院在系统完成审核、上报后,须同时将由系统生成的单位推荐人选汇总表、个人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以及评议推荐工作报告(包括工作程序、推荐人选、公示展览情况等)纸质版材料按规定时段报送至人力资源部培养发展办公室(城关校区西区贵勤楼B230室),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苏有丽 陈稳兴 陈雁茹

联系电话:8912103 8915531

技术支持:马老师 联系电话:13119312032

兰州大学(章)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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